作者:说唱家 - 嘉兴银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浏览次数:443时间:2026-03-16 05:12:14
N本报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徐立强 林昭霞 林湄娇
昨日,首例10月20日,醉驾记者从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获悉,被判由秀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拘役被告人李某德危险驾驶案,秀屿区审结的两月首例“醉驾入刑”案。这是秀屿自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《刑法修正案(八)》以来,缓刑四个月,首例经法院审理后公开宣判,醉驾以危险驾驶罪对李某德判处拘役两个月,被判